迎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座谈会召开

06.12.2019  23:38

12月3日,为迎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自然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座谈会,重点围绕新《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和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研讨。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抓紧制定新《土地管理法》各项配套制度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新法配套制度中有几个重点问题需要予以关注:一是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的重新设计,既要贯彻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原则,又要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程序的细化以及衔接。二是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具体办法,要做好政府的监管服务,保障农民集体的土地权益。三是抓紧与地方、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新《土地管理法》实施的准备。近期,自然资源部正抓紧落实相关立法任务安排,集中精力研究修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土地管理法》配套行政法规;部署对土地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起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制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相关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指导意见。下一步,自然资源部要把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作为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按照循序渐进、统筹全局的原则,在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统筹用好新《土地管理法》各项制度,在深化改革中统筹推进新法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公益诉讼工作,会议指出,要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专题调研基础上出台有关文件,全面涵盖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检察机关在线索移交、司法鉴定、信息交换、联合培训、干部交流、联席会议、诉讼支持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特别是要加强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司法部立法四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的专家学者,天津、江苏、山东、湖北、福建、新疆6个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律所项目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