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3个部门单位一起帮农民工讨工资 今年已有6个人因为欠薪被判刑
这可能是最多部门联合参与的专项行动
本报讯 为了确保杭州的农民工兄弟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杭州已经提前一个多月打响了“欠薪狙击战”。本月起至2017年春节前,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发改委等12个部门以及人民银行杭州分行等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建设、制造、餐饮企业;检查内容:有没有欠薪、有没有签约、有没有加班工资。
其间,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欠薪案件及时调查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移送;
公安机关负责处理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水部门,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工会组织发挥工会系统欠薪报告制度作用,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
杭州态度很明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记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杭州今年已为3.34万名劳动者追薪4.43亿元
今年,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已为3.3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4.43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9起,法院已经判决5件涉及6人,有工程款挪作他用,拒不支付工资的;有将公司财物变卖转移后潜逃的;有欠薪逃匿,还更换手机号的。
比如,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期间,余杭区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叶立青服装加工厂,拖欠40余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该厂负责人叶立青逃匿,并更换手机号码,以此逃避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
2016年1月21日,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决叶立青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又如,余杭区杭州泰兴家具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俞青贵、法定代表人李彩华,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因公司经营不善,拖欠110名职工的劳动报酬共计130余万元。2015年2月11日,俞青贵、李彩华停用、更换手机号并逃匿,以此逃避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
2016年4月20日,余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俞青贵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李彩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遇到欠薪打12333求助
遇到欠薪,任何人任何地点,都可拨打12333求助或投诉。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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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魏奋 通讯员 于雷 高海伟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