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严把“三关”加强社工项目资金全监管

19.03.2018  10:40


一是严把采购关,加强事前监管。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项目购买方式,1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要求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确定承接主体;10万元以下的项目,购买主体可选择合适的购买方式,由采购单位申报,社工办审核。2018年,23个10万元以下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共有21个社会组织承接,涉及资金193.2万元;17个10万元以上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共收到响应文件28份,最终12个单位中标,资金总计338.5万元。

二是严把督导关,加强事中监管。将全市40个社工项目根据项目成熟度、执行社工专业度等分成三个组别,其中服务创新组注重线上督导与指导,能力提升组注重项目提质与优化,新秀培育组注重社工技巧与伦理基础,通过分层分类专业督导的方式,进一步提高项目执行及服务水平。

三是严把评估关,加强事后监管。首次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上海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并委托其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根据项目评估指标,对全市2018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开展综合评价,有效促进全市社工项目的专业性和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