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两规范一奖惩”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28.09.2016 16:36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今年来,舟山市普陀分局将诚信经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力,进一步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诚信证明出具两大工作,根据企业守信与否给予相应奖惩措施,有效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规范企业信息公示。 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社会共享,并有序开展企业年报、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等工作,使企业信息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目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公示全区各类市场主体信息18191条、股东及出资信息325条、行政许可信息70条、行政处罚信息119条。
规范诚信证明流程。 扎实做好市场主体诚信证明出具工作,明确企业监管科、稽查大队等科室(单位)在受理申请、采集信息、征求意见、出具证明等各环节中的分工,细致审核申请企业的诚信情况,并留存书式表格以确保工作痕迹化。目前该局已出具企业诚信证明36份,为企业上市审核、政府招投标、评优评先等工作提供极大便利。
鼓励信用资产积累。 开展2016年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企业信用情况及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指标,筛选一批企业列入培育库,通过现场指导、电话指导、QQ在线 指导等方式提供全程帮扶。目前,该局已申报2家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并拟推荐8家企业申报及续展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评定。
实施失信行为约束。 根据企业年报信息和企业信息抽查情况,将700家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包括未按规定参加年报的企业474家、农专社32家,失联企业194家。现已向社会公示,并将名单抄告至政府办、银行、招投标、法院等25家当地相关部门,上述黑名单企业将在今后的政府招投标、企业贷款、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受到限制。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8.09.2016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