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因贩卖复方曲马多获刑

30.07.2020  09:56

  国家强化对精神管制药品的监管,但仍有部分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心存侥幸私自贩卖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扰乱社会卫生秩序的药品,终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买单”。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29日披露,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曲马多案,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车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7月至2019年9月,被告人车某以人民币50-55元一包的价格出售复方曲马多给被告人陈某。期间,被告人车某以快递的方式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邮寄复方曲马多给漳平市的被告人陈某共32次(约1815包),被告人陈某转账总计人民币96213元给被告人车某。被告人陈某将购买来的复方曲马多部分用于自己服用,部分以人民币70-150元一包的价格出售给服用复方曲马多成瘾吸毒人员,从中赚取差价以供自己购买复方曲马多服用,共贩得人民币77249元。

  2019年9月,一名服用复方曲马多成瘾的人员因服用过量在网吧休克,经他人报案后被送至医院抢救。后漳平市公安局民警顺着案件线索将本案二被告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车某、陈某以牟利为目的,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含有盐酸曲马多成分并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二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陈立烽 连云宏 杨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