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砸了14辆车 两名“砸车党”被判刑

09.03.2016  11:19

    去年8月31日清晨,赵先生驾驶着自己的爱车去单位,成功避开杭城的“早高峰”,本是美好一天的开始,但赵先生总觉得哪些地方不对劲,他转头一看,爱车的副驾驶室车窗竟然不见了!

    于是他立即掉头返回停车地点,发现在停车处还有不少“难兄难弟”,均是车窗破碎,车内物品被翻得凌乱不堪。随后,赵先生报了案。

    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勘察现场,调取监控,很快有了线索。两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头戴鸭舌帽、蒙着口罩、戴着手套、拿着榔头,沿着路边一辆车一辆车砸过去。

    这两名男子正是万某、何某,两人利用网上买来的工具,以撬碎车窗的手段实施犯罪。在8月27日、30日、31日的凌晨,短短三天时间内在下沙五个地点对15辆汽车进行盗窃,其中14辆汽车车窗被砸碎。

    今年2月24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万某、何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3月4日,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

    近年来,砸车窗盗窃案时有发生。被害人不仅要承担财物的损失,更是要为车辆的维修操心不已。检察官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砸车窗盗窃有几个共同特征:

    1、车辆大都停放在马路辅道、小区外等无人看管的偏僻地点。这为那些砸车盗窃党们提供了“施展拳脚”的绝佳空间。

    2、车内一般放有财物。大到一个背包、小到一枚硬币都有可能引砸车盗窃党的注意,并最终演化为“玻璃碎了一地”的悲剧。

    3、车窗车门未关紧。砸车盗窃党往往会选择那些车门未关牢、车窗有缝隙的车辆下手,因为这些车辆会降低盗窃的难度。

    4、车内未安装安全警报装置。撬砸车窗玻璃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有安全警报装置的话,警报声往往会引起车主或行人的注意,盗窃行为就无法实施了。而本案的被盗车辆均没有安装报警装置,砸车盗窃党们就能悄无声息地得手了。

    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车子尽量停放在有监控或者有保安看守的地方,车门、车窗要关牢,车内不要存放财物,最好安装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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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杨渐 通讯员 金凯剑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