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丢钱捡钱”的骗局 又有人上当了!
27.10.2014 17:39
本文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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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下午,家住朝晖附近的“小红”到派出所报案,说前一天下午5时许,在朝晖路上看到一个30多岁,身高大约1米60多男子骑着自行车在地上捡了个首饰盒。那男子注意到了“小红”在看他,就拿着首饰盒过来,那男子打开首饰盒,里面是个戒指,还有发票,他看了下发票,说5万多块钱,说见者有份,要跟“小红”分赃。这时,又有一个男子过来说戒指丢了,问他们有没看到戒指,捡戒指的男子说没有,“小红”没说话,然后那个捡戒指的男子就拉“小红”边走边说,说了很多话“小红”都记不清了,后来他把“小红”带到边上的一个大厦里面,然后他说要付钱给“小红”,捡到的戒指归他,后来又说身上没钱,要回去拿,说戒指放在“小红”这里,要“小红”用贵重物抵押,“小红”没有贵重物品,对方就要“小红”把3张银行卡和手机抵押给他,并且要“小红”证明银行卡上有足够的余额,于是“小红”就打开手机,进入余额宝,并先后输入了3张银行卡密码,把3张银行卡的余额都给他看了,之后他就拿着“小红”的手机和3张银行卡走了,对方原本说20分钟就回来的,可后来“小红”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见他回来,意识到被骗了。还好,“小红”反映快,急忙挂失银行卡,但是,还是其中一张银行卡上的5000多元存款被取走了。 民警一听,这不就是 “丢物捡物”诈骗嘛。这种诈骗形式10多年前就有了,这类案件一般以2至4人(其中有男女搭档)结伙,选择在白天作案,主要在街道、公路边或邮局、银行、菜场、车站等处所附近选择作案目标,大都以女性或老年人为侵害对方。选择目标后,其中一人故意在受害人身边丢下"钱包"或"金首饰"等物,另外几个同伙以"路上拾遗,见者有份"的方式引诱受害人上当。 这类案件公安机关及新闻媒体都有很多防范提醒的宣传,这么老套的骗术怎么还有人会上当?民警仔细梳理了近期的报案,发现9月下旬以来,市区范围内此类诈骗案件已发生数十多起,涉案的嫌疑人大都为2名中年男子。 虽然手段老套,但民警还是在此要提醒广大居民,加强自防意识,高度警惕街头骗术,接触陌生人时要多留心眼,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话,时刻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古训,不要图小便宜而上当受骗。一旦发觉上当受骗,应立即向警方报警,并提供诈骗分子的体貌特征以及其他便于警方破案的线索。
本文来源: 公安局
27.10.201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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