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实施冬至森林消防禁火
19.12.2014 14:0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抓好冬至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内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之规定,东阳市政府发布森林消防禁火令,规定2014年12月18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为禁火期,禁火区域为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含林区生态公墓、墓地等)。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五大禁令”:一是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二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及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野炊、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进山狩猎、用火驱虫驱兽捕蜂;五是严禁炼山、烧田坎草、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
在禁火期内 ,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消防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违反以上禁令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以上禁令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9.12.2014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