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四项举措”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近两年来,东阳市把绿色矿山创建作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合理利用资源、实现矿山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现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自2008年金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矿山试点工作以来,该市累计参加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创建的企业9家,占目前矿山企业的47%,按照“应建必建”的要求,达到了符合创建企业全覆盖。目前,全市通过验收的绿色矿山企业3家,其中,横店忠信堂萤石矿被列为22家浙江省绿色矿山国家级试点单位之一,也是金华唯一一家国家级试点单位。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界定试点标准、打造典型示范标本
为打造典型绿色矿山示范标本,该市严格限定试点矿山企业的三项基本条件:采矿权有效期在3年以上(含3年),露天矿山年开采规模在20万吨以上,地下矿山年开采规模在1万吨以上;基础条件较好,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创建积极性高。
经过严格筛选,东阳市矿业有限公司横店忠信堂萤石矿被选定为我市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该矿山成立至今,连续多年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授予“强基固本‘五个一百’示范单位”,是浙江省首批通过“省级安全标准化”和“省级绿色矿山企业”达标验收的矿山。同时,被国土资源部列为2011年度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也是金华唯一一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该矿山实际投入资金2976.3万元用于建设绿色矿山,试点创建后,该矿山无论是整体面貌还是安全性、舒适性、资源集约与节约、生态环境恢复等方面,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一个绿意盎然、路面干净整洁、员工之间协作无间,生产生活井然有序的精品小矿山典型范本初步构建,为东阳市矿山绿色创建提供了参照和工作依据。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标准高、要求严,必须创新机制,加强协调,充分调动当地政府、村集体、试点企业的积极性,才能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突出奖励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该市规定矿山在获得绿色矿山资格的三年内可享受四大下优惠政策,以提高企业绿色矿山创建的积极性:一是适当增加规模。在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允许且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情况下,绿色矿山企业的开采规模可适当增加。二是矿地复垦整理补助。采矿权人对矿区范围内原为矿山建设用地的,经项目立项审批和招投标后复垦整理为耕地,并验收合格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三是提前返还备用金。绿色矿山企业上交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可根据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度分年度按比例提前返还。四是实施规费补助和奖励。对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标准的矿山企业,经相关部门考核验收合格,按有关程序申报给予适当补助;对在创建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企业,并被授予绿色矿山称号的可在采矿权出让金中给予适当奖励。
二是建立考核机制。该市把绿色矿山创建作为各镇乡街道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由镇乡街道及基层国土资源所抓好监管,督促矿山企业抓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三、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建设绿色矿山的科技水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建设绿色矿山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支撑。
一是改进采选工艺流程。开发研制绿色的选冶工艺和设备,选择本土的典型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新方法的试验和研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宜本地区绿色矿山建设的规范和标准等,提高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科技含量。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各类矿山的规划治理。对新建矿山开拓时要剥离的山皮土、耕作土和腐殖土规划出存储地段专门保存,以备复垦绿化使用,不可与废渣混杂。在矿业活动中,要严格按规划边开采边治理、随开采随治理,防止诱发地质灾害,防止污染和破坏水土环境与大气环境。三是构建数字矿山管理新模式。利用矿山开采留下大量的数字资料,通过综合分析矿区的采矿数据、区域资源数据和社会经济历史数据等,建立绿色开发新模式,了解和掌握并发挥其潜能,启发创新意识,提高环保力度。
四、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覆盖
这几年来,该市在推进绿色矿山创建中,做到试点先行,积累经验,每年排定创建时间表,制定年度创建计划,按时间有序推进。以2008年为试点阶段,2009年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由国土部门每年组织矿山企业召开绿色矿山创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亲赴实地参观学习。多次组织组织该市矿山企业向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企业实地学习先进创建经验,向周边县市学习创建绿色矿山经验。通过多种市级层面形式进行宣传报导,表彰先进典型,使更多的矿山企业增强了建设绿色矿山的时代感和责任心,增强了工作的动力与信心,带动了更多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同时,也使先进典型企业更加强了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