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一男一女用麻醉剂射杀土狗后屠宰出售获刑
中新浙江网6月2日电(记者奚金燕 通讯员张代磊)夏天一到,狗肉馆的生意就红火了起来,孰能想到鲜美肥腻的狗肉后面其实暗藏杀机。2日记者获悉,浙江东阳一男一女为赚钱,用麻醉剂射杀大量土狗后带回屠宰,然后冷藏后销售。由于麻醉针液体中含有琥珀胆碱成分,大剂量使用可能会出现支气管痉挛、血压下降或过敏性休克,也可致心率减慢及心律失常。案发后,两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
1975年出生的王某是东阳市画水镇人,曾因犯敲诈勒索罪和盗窃罪被东阳法院判刑过两次,并因向他人非法提供毒狗用的毒药和妨碍公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两次,可谓劣迹斑斑。2014年12月份,随着天气转寒,狗肉馆生意火爆起来,王某察觉到了“商机”,遂与同村人朱某(女)商议,一起去偷狗屠宰后出售。朱某听见有钱赚遂动了心。
两人商议妥当后,王某便准备了麻醉针、弩、刀等工具,又找来了一辆套牌的黑色小轿车,准备行动。同年12月5日上午7点钟左右,天刚蒙蒙亮,王某和朱某驾车来到义乌市佛堂镇镇江北路某厂门口,发现有两只狗在厂里徘徊,趁四周无人之际,王某先吸引狗的注意,等两只狗走近后,用弩将麻醉针射入狗体内,待狗昏迷后由朱某将狗拉入车内,后经鉴定,两只土狗共计价值人民币1540元。
在短短的三天时间里,王某和朱某用同样的方式在佛堂镇等地共窃得十余只土狗,并将这些狗全部存放在村子里的一个车库内。随后,在明知上述土狗体内含有麻醉剂的情况下,王某和朱某仍将上述土狗宰杀,并冷藏于冰柜中用于销售。后经鉴定,王某使用的麻醉针液体中含有琥珀胆碱成分,在抽样的狗的血液中也检出了琥珀胆碱成分。
义乌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琥珀胆碱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同时,氯化琥珀胆碱作为临床应用于麻醉时的肌肉松弛剂,起神经节阻断作用,大剂量使用可能会出现支气管痉挛、血压下降或过敏性休克,也可致心率减慢及心律失常,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应认定琥珀胆碱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日前,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朱某分别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义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