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客都”梅州,为何留不住围龙屋

06.11.2014  11:55

  

  一座即将被拆除的完整围龙屋

  近日,关于梅州市为建设江南新城拆迁围龙屋的消息引起了民众关注。位于广东省东北部的梅州,是客家人居住最为集中的地方,有“世界客都”之称,于1994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对于围龙屋这种极具梅州地方特色的传统民居,梅州市政府一直相当重视。然而,为何现在又要拆除围龙屋?

  受住建部村镇司委托,日前,笔者赴梅州市,对江南新城传统民居拆迁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走进围龙屋拆迁区

  此次调研的范围主要是本轮拆迁区,即:一、丽都路以南、铁路以北,面积9.8平方公里的区块(以下简称第一区块);二、江北的芹洋半岛,面积约3平方公里(以下简称第二区块)。根据拆迁指挥办的统计,第一区块内共有传统民居144处,其中大部分是围龙屋。指挥办要求保留下来的是34处,已经或正在拆除的是13处,其余97处根据综合情况决定去留。

  根据现场调研:第一区块内除指挥办统计的144处传统民居外,还有部分围龙屋和沿用传统技艺的传统民居共151处,未纳入指挥办统计。所以,第一区块内实际有传统民居295处,目前已经拆除的传统民居共88处。第二区块内现存44处传统民居,其中围龙屋14处。

  梅州是围龙屋分布最多的地方,现存约有6000座,主要集中在梅州的兴宁、梅县和五华三地。围龙屋平面一般呈椭圆形,由堂屋、横屋、围屋组成,前有禾坪、水塘,后有风水林。围龙屋的规模可大可小,小型的仅两堂、两横、一围龙,大型的可以到四至八横、二至三围龙。

  而围龙屋里举行的“赏丁”习俗,是其能大量留存至今的一个重要原因。“赏丁”是梅州客家的父母们在生了男孩之后必须要在围龙屋中举办的仪式,这也使得围龙屋千百年来免于拆除。

   城市扩容,名城保护也应该扩容

  指挥办提供的数据中,第一区块内的传统民居是144处,然而,我们调研得出的295处传统民居,相比于144处主要多出了两个类型。第一类是建筑质量不高且破损比较严重的围龙屋,共有11处,它们被当做价值不高的危房,没有纳入指挥办的调研名单。其实这类围龙屋建得早、年代久远,是梅州历史的重要见证,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第二类是上世纪50年代之后陆续建成的小型合院式民居,它们沿用了传统工艺、材料和形式,也是梅州传统民居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人认为,梅州有6000个围龙屋,拆除100个不算什么。这个观点有两个误区。第一,所谓梅州有6000个围龙屋,是指整个梅州地区1.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具体到今天的梅州城区,只有不到100个围龙屋。这100个围龙屋拆除了,对于梅州城区来说就是没有了,第二,如果承认这个逻辑,那就等于认可其他地方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拆除围龙屋,最后6000个围龙屋可能就会被拆尽。在过去的几十年,无数的古城、古镇、古村就以这样的方式被拆除了。

  梅州之所以要建江南新城,原因是城市发展需要“扩容提质”。然而,城市扩容,名城保护也应该扩容。1994年,梅州划定的名城保护范围是在江北,今天,梅州城区已经扩展到江南。根据名城保护的做法,应该对整个城市的文化资源做全面调查。梅州政府在给省厅的报告中,强调梅州的名城保护范围仅限于当年确定的江北区域,这种认识很不合时宜。而且实际上,江北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已所剩不多,本身已经很难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头衔相匹配。在此背景下,江南新城规划范围内留存的大量传统民居,本应作为梅州保住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救兵”,更不应该拆除。

   土地财政带来的制度性破坏

  部分围龙屋的保护确实存在技术上的困难,但并非不能克服。一些存留状况糟糕的围龙屋,在防水技术上做特殊处理就可以解决。地方政府执意要拆围龙屋,土地财政是其制度原因。指挥办也表示,要留下所有围龙屋根本不可能,因为政府拿不出那么多土地。

  可是,295处传统民居,一共占了多少土地呢?围龙屋的占地比较大,以平均每个4000平方米算,80个围龙屋大约是30万平方米。再加上其他传统民居,295处传统民居的总占地面积不会超过60万平方米。拿出9.8平方公里的6%的土地来保留文化遗产,在规划手段上可以实现,对土地价格也不会有大影响,那么地方政府为什么仍然觉得如此为难呢?

  指挥办的工作人员道出了背后的真正原因:这些围龙屋或传统民居的存在,使得原本就没有谈判资本的地方政府,在开发商面前更加没有谈判的余地。梅州的工业基础薄弱,第三产业也不发达,出卖土地成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来源。在出卖土地时,没有任何“负担”的整块土地才有好的“卖相”,否则开发商就会“很难办”。而开发商一旦表示难办,地方政府就不得不降价,或者许以更多优惠条件。这也让我们意识到,梅州政府此前在公布保留多少处围龙屋的问题上之所以有不同的说法,或许就是因为根本拿不准到底哪些最终能留下来,因为这要取决于政府和开发商的谈判。

  而对于江南新城的规划方案,拆迁办不止一次表示是经过几轮正规评审的,是合法的方案。然而其规划采用大轴线的空间对称布局,客观上使得部分围龙屋和传统民居的拆除缘于纯粹的几何形式而非城市功能的需要。它没有体现当今国际上通行的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强调亲民的规划设计理念,相反,体现了一种过时的“权力美学”。

   应摒弃缺乏发展观的认识论

  一种观点认为,围龙屋的文化价值远低于土地价值,所以保护其是一项极其亏本的买卖。其实,这是一种狭隘而缺乏发展观的认识论。

  和人的生活具有物质性和精神性一样,城市建设也具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目标。住房、交通、购物等的实际问题确实要考虑,文化功能和精神需求也一样要考虑。文化功能和精神需求解决得好的城市,还能反过来提高整个城市的生活品质。从这个角度讲,梅州城区的几百处围龙屋和传统民居,不仅不是负担,还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梅州政府与其将这些文化遗产拆除之后再将土地贱卖,还不如用心筹划提高文化遗产的利用率,改善文化遗产的利用方式,将地价抬高之后再和开发商谈判。

  因此,我们建议,暂停第一区块和芹洋半岛内的传统民居拆迁;鉴于第一区块和芹洋半岛内现存的传统民居数量较大,建议梅州市政府针对传统民居制订专项的保护规划;新城的规划和建设要在高度控制、景观处理、设计手法上与保留下来的传统民居相协调。

  (作者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住建部传统村落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