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事情是钱还在兜里
今天,这个由网络消费带动的全民消费的节日,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要给“血液温度”升高的消费者降降温,保持好一份理性,并告诉广大消费者一句话: 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事情是钱在兜里。 同时与浙江在线推出了《消费防范图》,帮助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
货比三家 最低价可能只是噱头
所谓的“低折扣”促销未必真正便宜,消费时还是应该“节前节后比价”、“货比三家”,谨慎下单,不要被商家的促销广告和“红包”砸晕。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购买商品一定要货比三家,尤其不要在一个平台货比三家,要多个平台进行比较,甚至可以线下线上进行比较,同时更加注重差评,不要只看好评。
谨防假“客服”出没 注意支付安全
网络支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不要轻易点击卖家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等,更不能通过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进行付款,以防误入“钓鱼”网站。
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以防假“客服”浑水摸鱼,以“卡单”、”订单失效”为由进行诈骗。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在消费过程中,尽量不要选择公共wifi,这些wifi很容易被不法份子植入木马,抓取消费者的信息。消费者在支付过程中,尽量使用封闭网络或者采取手机流量进行操作,避免不法份子乘虚而入。
特价商品很坑爹 易出现老款
不要盲目贪恋低价,网购商品乌龙混杂。许多低价商品,不乏是假货、水货冒充。在下单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品的相关介绍,包括产品的生产地、三包证书、品牌标识等相关信息。即使是正品也可能出现老款陈货,尤其在服饰商品中较常见,消费者购买时要仔细辨认。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购买商品尽量购买有标准的商品,特价商品不要选择没有标准的商品,因为没有标准,也就没有优劣之分,维权鉴定会比较难。同时一定要和商家确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特价或者赠品,消费者都将享受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
不要迷信“专柜验货”
“海淘”代购,成为了欲来越多人购物的热门选择。但许多网店,打着“正品保证”、“支持专柜验货”旗号卖的却是高仿假货。其实很多商品,专柜并没有“验货”的义务。也并未与任何网店达成验货协议,因此“支持专柜验货”的承诺不可信。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海外代购,很多属于个人,无法承担商品责任。如果消费者在海外商品存在问题,只能遵循海外的法律进行维权,维权成本会非常巨大。同时海外商品价格基本趋于稳定,更不会受国内“双11”的影响而打折,如果消费者发现代购商品价格大幅度下降,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消费。
“ 快递”成“慢递”慎防你购买的产品“变馊”
“双十一”过后,不少消费者面临着节后快递长时间未收到货、延迟发货、物品丢失等问题。因此,在选购急需货品时要避开这段网购高峰。在收货时,要先验收再签字,不让先验货的可拒绝签收。如购买贵重商品,快递时要先保价。遇到快递受损的,应及时联系快递公司索赔。在联系快递无果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电商客服寻求帮助。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从消费纠纷看,双十一期间的消费品主要集中在价格高的商品,这类商品主要是大件和贵件。但这两类商品在物流压力大幅提升的双11期间,大件容易损坏,贵件容易丢失,所以消费者还是要尤其注意,尽量避免,如果一定要购买,可以适当延后收货,避免“物流堵车”。
“ 七天无理由退货”前看清限制、留好证据
这也是新《消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双十一”,根据《消法》第25条规定,网购消费中,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但是,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因此,建议消费者对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和运费承担的问题,在购物前与店家进行“一对一”确认,并保存好记录。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很多商家在“店堂”上直接告知消费者,本赏家不参加“无理由退货”,但是《新消法》规定,商家如果不遵循无理由退货必须与消费进行“约定”。这个约定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单方面告知不能视为“约定”。所以消费者与商家进行网络沟通时,不要只询问商品的好坏,价格的高低,还要仔细询问能否进行无理由退换,并将其“聊天记录”截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