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顺风车算不算营运车辆?保费要不要上涨?
年底车险费率改革 从事专车的记录或成为风险因子之一
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私家车从事专车、顺风车,应该适当提高保费。
之所以拒绝对从事专车或顺风车的私家车进行商业车险理赔,保险公司主要出于这样的考虑:这类车辆购买的是风险较小、保费也更低的险种,从事的却是高风险的营运工作,造成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不对等。
目前,社会上还有这样一种呼声:提高从事专车、顺风车的私家车的保费,使之与保险公司承担的高风险对等。
那么,私家车从事专车、顺风车的保费,真的应该按照营运车辆缴纳吗?快报记者采访后发现,各方观点截然不同。
“类似于深圳车主的案例,如果车主能够举证:乘客支付费用与车辆使用成本接近,且只是刚好顺路。一旦打官司,保险公司赢面极小。”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凌斌律师说,如果套用现有的法律法规,由于专车司机以专车为业,的确可以判定为非法营运;但上下班搭乘乘客的顺风车不应被归为非法营运。
“如果只是顺路回家,私家车出事故的风险并不会因此增加,保险公司不应以增加风险为由拒赔。”凌律师继续说,“如果私家车主借着顺风车的名义,一天到晚做这行,则另当别论”。
叶律师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从法律上讲,上下班顺风车是一种好意的互助性乘车行为,即使有适当的金钱补助,也不能算是营运行为。“营运的目的是产生盈利,而车主顺路并与乘客分摊油费等使用成本,并不产生盈利,也就不能归为营运”。
他山之石
北京:合乘拼车合法
北京市交通委2014年初就公布了《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给合乘拼车以合法的“名分”。《意见》指出,小客车合乘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车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摊费用,分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意见》同时明确,上下班通勤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合乘各方当事人,可以合理分摊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美国加州:开专车必须购买专门保险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是第一个将Uber合法化并予以规范的州。
7月1日起,加州实施了一项新的移动出行安全法案。法案要求所有使用Uber和Lyft的车主必须为专车购买比私家车保险更为严格的保险服务。在该法律中,首次对 Uber等移动叫车软件的服务进行了法律定义,比如一位Uber司机在打开软件开始接单、但尚未承载顾客的时间段,被称为“第一阶段”。在此阶段,如果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打车软件平台必须为司机的事故负责。
根据这一法律,在“第一时段”必须购买的保险包括:对外部个人造成受伤赔付5万美元,身体严重受伤必须赔付10万美元,财产受损必须赔付3万美元。
一旦司机登录打车软件客户端,司机购买的私家车保险将不再生效(除非司机个人买了移动出行的额外保险),一路提供保障的是专业移动出行保险。
保险公司
必须按营运车辆缴纳保费 否则拒赔
“保险公司核算保费,是通过大数法则来完成的。”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负责人表示,比如保险公司每次赔付都需支出2000元,而这项保险出险的概率为千分之一。那么,假如有1000人投保,保费起码在2元/单,保险公司才不会亏钱。
该负责人继续解释,在现行的各项汽车商业险的核价过程中,保险公司都是根据投保数量及出险概率核算。但在大量私家车开始从事专车及顺风车业务后,出险概率大幅提升。为了维持成本和利润,保险公司只有两个办法:一是针对私家车投保,提高每项商业车险的保费;二是只针对从事专车、顺风车的私家车,提高相关保费。“第一项明显对普通车主不公平,第二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更高”。
“在欧美国家,汽车理赔还被纳入个人诚信信用档案。若车主将私家车当成专车运营,但在遭遇事故时又以私家车性质要求理赔,就存在不诚信行为,可能会在个人诚信信用档案留下不佳记录。”太平洋车险浙江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通过这种规定,可以迫使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尽到告知义务。
据多位保险公司人士透露,杭州很可能在年底前进行车险费率改革。届时,一些保险公司可能将私家车从事专车、顺风车的记录作为风险因子之一。此外,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的政策法规下,保险公司已经吃了不少暗亏。“不少私家车主只要在运营专车期间出险,就与乘客约定说彼此是亲友关系,保险公司很难界定这辆私家车是否参与专车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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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邵霏祥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