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杭州人医保账户里的钱 可与家人共享

27.02.2017  13:03

下月起,杭州人每年医保账户里剩下的钱可以给自己的家人用了。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将适时开展这个政策,桐庐、淳安、建德、临安四县(市)也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杭州的个人医保账户历年资金划转将采用自助服务模式,具体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

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互济的规则是怎样的?

参加杭州市各统筹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

参保人员可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多人,具体划入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近亲属关系采用个人确认制,其真实性由参保人员个人负责。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未建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共济需要设立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的使用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具体为账户所有人本人发生的以下费用: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在本统筹地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凭相关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原始发票,至统筹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另外,长期护理保险开始在桐庐试点了,对于失能老人来说是一件大好事。这个险种的覆盖范围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护理保险建立初期,保险基金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医保基金承担30元,政府补助30元。

享受护理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可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护理服务形式有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