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工作
28.01.2016 11:18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本站1月28日讯】根据省防指《防汛检查工作要求(试行)》和绍市防汛〔2016〕1号文件精神,上虞区结合当前实际,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原则,以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为目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大检查。
检查工作实行“自查为主、部门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防指和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水工程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区水利局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重点复查或抽查。
截止2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防指和有关单位要对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准备情况,从思想、组织、物资、预案、职责、措施等逐项加以检查;对水库及屋顶山塘、江堤、海塘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涉水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电力排灌及小水电设施、设备情况,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防御区及人口密集区的防汛安全和预警避灾措施情况以及其他涉水工程按要求进行检查。
3月初,区防指、区水利局将根据乡镇、街道防指和有关部门自查报告组织抽查,重点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重点难点、自查上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和区防指、区水利局认为需要复查的项目。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8.01.2016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