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价局:五房企商品房销售存价格违法 已处罚

14.04.2017  16:25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在官网公开《上海市物价局公告》,称在上海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中,五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上海市物价局已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原文如下:

  上海市物价局公告

  沪价公告〔2017〕2号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6〕2329号)要求,我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一、抽查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为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检查内容为经营场所明码标价情况。按照“双随机”要求,我局直接抽查50家在售楼盘、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

  二、抽查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如下:

  1、碧桂园(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华润(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4、上海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5、上海金隅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上海骏丰嘉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上海展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8、信义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9、上海辰环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10、上海城开集团晶实置业有限公司

  11、上海金色紫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12、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3、上海闵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4、上海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6、上海弘骏置业有限公司

  17、上海铧发创盛置业有限公司

  18、上海嘉宝锦熙置业有限公司

  19、上海金堂置业有限公司

  20、上海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上海浦东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22、上海仁恒兴唐置业有限公司

  23、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24、永耀(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上海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6、上海浦东富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27、上海益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8、上海昱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上海万业企业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0、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31、葛洲坝(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上海宝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上海莫颖置业有限公司

  34、上海仁恒虹桥房地产有限公司

  35、上海源昌置业有限公司

  36、中铁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37、上海安泷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8、上海茸善置业有限公司

  39、上海筑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40、上海东航置业有限公司

  41、上海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上海鑫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43、上海隆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上海瑞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45、上海圣和圣置业有限公司

  46、上海华纺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上海佳田房地产有限公司

  48、正荣御尊(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9、上海锦鹏置业有限公司

  50、上海绿地新龙基置业有限公司

  51、上海福川房产经纪事务所

  52、上海家缘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53、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金运路分公司

  54、上海融和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55、上海乾利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56、上海鸿开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57、上海宿诚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58、上海顺合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59、上海行栋实业有限公司

  60、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千三百二十九分公司

  61、上海华定置业有限公司

  62、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五百一十五分公司

  63、上海旌安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64、上海梓硕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65、上海忠熠房产经纪事务所

  66、上海中世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67、上海丁浩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68、上海锦柒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69、上海全照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70、上海宏济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71、上海永富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72、上海沪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73、上海易莹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74、上海华粤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榆林路店(平凉)

  75、上海向林房产经纪事务所

  76、上海富颖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77、上海顶泰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78、上海松江仓丰房产经纪事务所

  79、上海伟维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80、上海宇寅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81、上海有财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82、上海洪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

  83、上海林森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84、上海德佳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85、上海会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86、上海嘉仰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二分所

  87、上海安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8、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古美西路第二分公司

  89、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航东路分公司

  90、上海德润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91、上海智邦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92、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千零六十分公司

  93、上海永名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剑川路分公司

  94、上海佳原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95、上海得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96、上海龙浦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97、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二百九十三分公司

  98、上海宝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水清路第二分公司

  99、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九百分公司

  100、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千三百一十六分公司

  三、抽查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下列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六)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七)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八)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四、抽查方式

  采用一般抽查方式开展随机抽查。

  五、抽查依据(包括法律文件、标准等)

  主要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

  (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

  (三)《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沪发改价督〔2011〕006号)

  六、抽查结果分析

  从检查结果来看,抽查对象明码标价总体情况较好,同时也存在如下问题:

  1、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售楼中心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2、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对每幢房屋的已登记房源套数和已登记房源实际成交均价进行公示;

  3、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布的楼盘基本信息及房源价格信息标示不全;

  4、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公布相关收费项目信息。

  七、抽查结果处理

  本次检查,共有五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我局已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上海市物价局

  2017年4月10日 【罗道旺】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