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内外需求总体疲软、消费动力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浙江消费市场处于低位增长,但保持稳中有增的态势。
一、商品消费增速回升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中有升。 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19亿元,同比增长7.7%,增幅比一季度、1-4月和1-5月分别提高0.9、0.7和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增幅比一季度、1-4月和1-5月分别提高0.5、0.4和0.3个百分点。
2. 乡村消费市场增长快于城镇。 上半年,全省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797亿元,同比增长7.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22亿元,增长9.3%。一季度、1-4月、1-5月和上半年,乡村消费市场增速分别快于城镇1.5、1.4、1.6和1.8个百分点。
3. 商品零售增速明显提升。 上半年,全省商品零售8107亿元,同比增长7.5%;餐饮收入912亿元,增长9.2%,餐饮收入增长虽快于商品零售1.7个百分点,但两者增速差比一季度、1-4月和1-5月分别收窄0.7、0.7和0.1个百分点。
4. 六大类商品消费“五增一降”。 据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统计,上半年,全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357亿元,增长20.8%;粮油食品类零售额306亿元,增长14.5%;通讯器材类零售额64亿元,增长74.3%;居住类零售额410亿元,增长16.4%;汽车类零售额1431亿元,增长2.4%;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601亿元,下降7.0%。
5. 餐饮业经营情况继续好转。 上半年,全省住宿餐饮企业实现营业额1331亿元,同比增长14.6%,增幅比一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餐饮企业实现营业额1084亿元,增长15.8%,增幅比一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住宿企业实现营业额247亿元,增长9.7%,增幅比一季度下降0.4 个百分点。
6. 批发零售业销售增长有所回升。 上半年,全省批发零售企业销售额37412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批发业企业销售额26582亿元,增长10.0%,增幅比一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零售业企业销售额10830亿元,增长11.4%,增幅比一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主要问题
1. 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销售增速持续下降,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产生较大影响。 去年以来国际油价出现暴跌,目前油价处于低位波动阶段。今年以来,全省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速呈持续下降态势,1-2月、1-3月、1-4月、1-5月和上半年增速分别下降13.5 %、10.2 %、9.4 %、7.8 %、7.0 %,虽然降幅持续收窄,但仍未扭转增速下降的态势。
2. 市场缺乏新的消费热点。 近两年来,经济运行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市场需求不足,造成消费品市场疲软。旧的促进消费政策的退出,新的促进消费的政策还没有出台,在一定时期内,消费品市场缺乏新的热点商品的带动和刺激。
3. 亏损企业占比较高。 1-5月,全省限额以上贸易亏损企业7242家,亏损面为40.2%,比上年同期扩大0.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亏损企业4090家,亏损面为38.1%,比上年同期扩大1.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零售业亏损企业1810家,亏损面为39.5%,比上年同期缩小0.6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住宿业亏损企业730家,亏损面为59.0%,比上年同期扩大1.3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餐饮业亏损企业612家,亏损面为41.2%,亏损面比上年同期缩小6个百分点。
4. 网上购物对传统零售业带来巨大挑战。 网上购物模式打破了传统消费的地域界限,对传统零售企业带来巨大冲击,一定程度上分化了居民对传统消费模式的需求,尽管部分企业积极转型,但传统零售企业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一季度和上半年,杭州大厦、银泰百货、杭州解百和杭州百大四家在杭大型综合零售企业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8%和1.9%。
三、相关建议
2014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具体部署了加快内贸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措施,重点推进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和养老健康家政消费等六大领域的消费。我省也积极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浙江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总体判断,下阶段我省消费形势基本保持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完成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的预期目标仍然存在不小的压力。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释放居民消费潜能。适当的刺激消费政策的出台,可以在短期内达到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作用。前几年,国家通过实施家电、汽车下乡、以旧换新、汽车购置税减免等消费刺激性政策,消费市场的潜力和能力得到了爆发和释放。我省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刺激消费政策,如放宽市场准入、实施财税优惠、强化金融扶持等,从而达到提升居民消费欲望的目的,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能。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释放巨大消费能量。刺激居民消费,首先要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转变居民的消费观念,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最根本的条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最有力的支撑。因此,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础教育、保障性住房以及最低生活补助等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项目,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使居民对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改革引发的未来支出心中有数,从而合理安排支出,以消除消费的后顾之忧。
(三)着力培育消费热点,积极引导消费升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居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逐步发生转变,通讯信息消费、健康养老消费、休闲旅游消费、文化体育消费、医疗保健消费、教育消费、绿色循环消费等新型消费日益成为生活的主题。因此,要积极完善教育、文化、健身、旅游等基础设施,健全和完善休假制度,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促进新型电子产品、智能家电、节能环保汽车、环保家居建材等绿色循环消费,引导居民转变消费习惯,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只有消费热点的 “多点开花”,才能提供刺激消费的不竭动力,促进消费品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四)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助推消费市场繁荣。首先,优化市场运行环境,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其次,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通过引导人们树立信贷消费观,逐渐完善消费信贷体系,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信贷消费服务和环境,鼓励消费者通过信贷消费超前实现潜在购买力;另一方面,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网络平台应提高商户的准入标准,加强对网商的管理,线上线下商家或企业也应积极提高自身商誉,同时政府也要积极出台相关维护诚信的法律法规。再次,企业也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以良好的消费环境和优质的服务来吸引更多消费者。
(服务业处 王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