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司法局立足“三项监督”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取得实效
截止2014年2月底,义乌市共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952人,其中本地户籍人员862人、外省市人员82人、外籍人员8人。2012年以来,该局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社区矫正执法监督试点工作,在工作中立足“三项监督”,充分发挥法制部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作用,最大程度地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成效。
一、定期监督,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制定《社区矫正执法检查规则》,规范执法检查标准。该局法制科会同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每季一次对各司法所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即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督促落实,并发布执法检查通报,下发各司法所并通报矫正办成员单位。在下一次的检查中针对前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复查,增强监督实效。2013年,该局法制科参与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4次,下发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4次。
二、重点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对依法办理警告、提请类案件以及办理表扬等重大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的重点监督,局法制科在审核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给予了及时地反馈纠正,仅2013年就因材料要素不全或资料不齐反馈问题18件,因定性或适用法律有异议反馈沟通问题4件。2012年以来(截止今年3月底)该局法制科共审核立案调查的案件181件,其中给予警告151件,提请撤销缓刑建议9件,提请收监执行建议2件,提请治安处罚建议2件,决定不予警告17件。经审核的案件未发生一起因认定事实失实、证据不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有误,作出处理决定错误或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
三、抽查监督,体现监督的灵活性。抽查监督主要体现在年度抽查考评及平时的不定期抽查监督。年度抽查考评主要是针对审前调查、审批项目执法案件,由局法制科在年度考评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案件进行检查。平时抽查主要针对三种情况,一是对社区矫正人员有异议、通过来电来访反映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提供救济渠道;二是对其他省市出现的有社会反响并具有共性特征的案件,结合本市情况进行抽查,防患于未然;三是就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情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谈话,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对执法工作的意见看法,2013年共谈话12人次。经检查考评,2013年该局所有执法案件得分均在95分以上,达到优秀标准。2013年全年未发现社区矫正机构及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