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创新“加法”理念推进法治市监建设
三门县局立足实际,坚持“加法”理念,不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信息化与阳光化相统一、对内提升与对外普法相统一。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87件行政执法案件,收到复议案件8起,其中审结3起均驳回举报人申请。
一是坚持“部门+”理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针对群发性的可能会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案件,联合检察院与县法制办,共同审查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障了地方经济的平稳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如职业举报人为谋私利,导致极限化用语的广告举报量急剧上升。该局在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广告法〉实施疑难问题解答指导意见(一)》,与检察院、县法制办共同探讨,通过了广告违法中适用减轻、免于处罚的4种情节,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至目前,适用减轻情节处以1万元处罚的广告违法案件5件,免于处罚16件,为经营者减少支出至少400万元。
二是坚持“互联网+”理念,实现信息化与阳光化相统一。 开展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创建,经过信息收集整理、输入和多次调试等过程,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处罚案件同步录入。每个案件全程网上办理,在输入违法事实,选择禁则后,系统自动关联罚则,给出自由裁量范围幅度,有效推动行政案件办理客观性和透明度。同时,做好政务公开,在三门政务信息服务网上公示相关处罚信息,对行政执法依据、职权目录及流程等内容对全社会进行全面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行阳光操作透明公开。目前,收到举报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3起,均无一起发生复议或诉讼。
三是坚持“活动+”理念,实现对内学法与对外普法相统一。 一方面,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机关讲堂”学习会、轮岗学习“帮传带”、微信法制小课堂、“周五大讲堂”、案卷评审会等系列法治活动,更新、重构原有人员的监管理论和专业知识。近两年,来该局组织了40多场次学法培训、学法考核、学法竞赛,全面提升队伍法律素质。另一方面,按“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多维度全方面开展普法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安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日为契机,开展“食安三门·我与食品安全”有奖征文、现场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市场监管“去赶集”和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增强公众法治观念,营造良好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