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三要求学习贯彻省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

13.09.2016  12:10

  日前,宁波市统计局在组织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传达学习省统计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各县(市)区统计局长会议,向各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重点开发区经发(统计)局负责同志传达会议精神。宁波市统计局党组书记谢月娣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统计局局长汤柏生传达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作出部署。市统计局副局长张建新就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作了强调。会议要求: 

  一要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作为统计局长,首先自身要充分认识当前统计数据质量形势的严峻性和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任务的艰巨性,坚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永远在路上,做到在抓实抓全数据上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会议精神特别是省政府、省局领导指示要求,引起高度重视,争取更大支持。要结合下步开展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等抓好会议精神在系统内的传达学习,特别是要抓好统计领导干部的学习贯彻,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层层压实数据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二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地要就前阶段市局相关专业数据质量检查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局、市局部署,迅速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摸清数据质量“家底”,查摆分析解决具体问题,以良好的数据质量迎接省局数据质量检查和市局四季度将开展的数据质量“回头看”工作。要强化统计执法,坚决消除“零处罚”单位,坚持抓弄虚作假和抓瞒报漏报两手硬,上下共同努力做好数据“守门人”,共同维护宁波统计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要加强统计“双基”建设。要认真落实县域统计片区工作站“六必访”履职要求,加强对基层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数据审核,规范建立统计基础台账,强化全数据链的质量管控,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会上,各县(市)区统计局和重点开发区经发(统计)局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大家表示,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向上汇报和向下传达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开展统计数据自查自纠,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在抓统计数据质量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宁波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统计局和重点开发区经发(统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