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港航管理局三方面扎实做好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05.11.2014  23:12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千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通知》(舟委办发〔2009〕8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舟委办发〔2014〕46号)精神,市港航管理局明确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帮扶措施,从三方面积极做好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一、以高度的工作要求落实帮扶内容。市港航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并落实1名专人负责扶贫资金的管理、扶贫情况登记、结对户联系等内容。在工作上,始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擅自脱钩和自行调整,每逢节假日,对分配的嵊泗菜园镇、洋山镇和普陀东极镇各结对贫困户逐户走访慰问,在物质上给予帮扶,在思想上给予疏导和沟通,让其树立勤劳致富的观念,真正实现生活改善、思想进步。

二、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开展结对户调研工作,了解民情,制定帮扶措施。按照局党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领导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响应市委提出的开展“访贫问苦、治水问计、纠风问政、四干问效”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干部基层走亲连心活动,专门成立结对帮扶工作组,由局党委副书记带队,对结对困难家庭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他们的生活实情,倾听他们的需求,并按照各结对户基本情况的差异进行不同的帮扶救助。

三、以创新的工作精神做好帮扶工作。为切实保证帮扶成效,落实帮扶措施,市港行管理局率先创新工作举措,成立党员帮扶基金,基金来源以局领导、全局党员带头捐款和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自愿捐助为主,不足部分根据结对帮扶文件规定,由局行政资助。同时,加强基金使用管理,由局直属机关党委审核把关,由局计划财务审计处负责日常管理。在基金使用上按照“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因户施救”的原则,在保证市委要求的帮扶资金要求基础上,按结对户困难程度实行差异化补助。补助金采用“按月发放”形式,统一发放到帮扶对象个人账户,补贴他们日常生活开支,充分发挥帮扶资金更大效用。从2014年7月份起,每户最低发放生活费150元,最高达750元,4个月共已发放现金13400元。

      据统计,市港航管理局已累计为贫困家庭送上慰问现金250950元,实物折现金32346元,并有10户低收入农户成功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