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三所联调”机制化解矛盾蛮灵的
普法
为什么很多人板着脸、嘟着嘴走进武林司法所调解室,出来时却变得心平气和、眉头舒展?
我们不妨跟着真实案例来一探究竟。
武林辖区内有两家教育培训类公司,A公司的股东刘某因经营困难,将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了B公司的大股东唐某,由唐某出资23万元买走了股份。之后,两家公司的股东互相换股,最终,刘某和唐某各占了这两家公司10%和80%的股份。
前些天,刘某、唐某为这个股权转让的事吵翻了。
原来,今年,两家公司没有分红,刘某觉得唐某财务不透明,钱款私自装进自己腰包,要求唐某支付45万元,他索性把两家公司的10%股权转让给唐某,或者将原来的股权还给他,恢复成没有转让前的状态。唐某不同意,认为刘某自身业务完不成,还扰乱公司正常经营,要开除刘某。
武林司法所得知情况后,启动了律师事务所、派出所、司法所“三所联调”机制,积极开始介入调解——先从法律角度为双方分析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还帮助唐某和刘某分析纠纷闹下去的害处。说理分析也很在理——对唐某说,“你占有公司80%的股权是大股东,除非你本人同意,否则不存在像刘某所要求的退股或恢复成转让前原状的可能。但是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侵害,如果有钱款不入公司账目,走私账等行为,刘某也有权向税务部门举报”。对刘某讲,“你呢,既是公司的小股东也是公司的员工,工作任务完不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是有权以公司名义调整你的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的,也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
经“三管齐下”反复做双方的工作,大家都觉得这样纠缠下去会耗费太多精力,影响正常业务工作。最终,两家化干戈为玉帛,决定恢复原先的股权结构,刘某向唐某支付了股份转让费用。
这样的成功案例,在武林司法所据说还有很多。武林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辖区里105位调解员,每年要调解六七百起矛盾纠纷。碰到冲突比较激烈,一时难以处理的,我们就‘三所’联合介入,先把矛盾缓和下来,然后了解情况进行调解。”今年以来,“三所联调”机制已经化解了大小纠纷30多起,辖区百姓纷纷点赞。(本站编辑 陈洪凯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