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要求三个态度做好下阶段统计法制工作

29.06.2015  17:53

  日前,宁波市统计局组成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的调研组到基层县(市)、区调研指导统计“六五”普法验收、企业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和企业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设等工作,并就如何做好下阶段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统计“六五”普法验收的各项工作。要认真回顾总结2011年以来所开展的统计普法工作,在此基础上,仔细查缺补漏。尤其是各种普法工作台账、普法课件、普法音像视频等资料要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各项普法活动记录要清楚,要认真对照省局确定的统计“六五”普法验收工作要求与内容进行自查和总结,为统计“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打好基础。 

  二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规范有序建立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档案。建立企业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旨在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巩固系统的诚信统计基础,以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使诚信统计成为公众自觉行为。要充分认识到,统计人员诚信档案制度的建立,不仅是对统计从业人员行为的规范,更是对“四上企业”遵守《统计法》和执行统计工作制度情况的掌握,是一项有利于个人、企业和统计机构的具体工作,也是贯彻国家社会信用建设规划纲要和市政府2015年社会信用建设要求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按照甬统发〔2015〕27号文件通知抓好落实。 

  三要以敬畏法治的态度,维护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性,切实抓好统计稽查与执法工作。统计稽查与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保证《统计法》贯彻执行,保证统计工作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既要用辩证的方法,从实际出发,积极灵活开启统计法制工作新思路、寻求新方法,更要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力争通过对重点人员、重点企业的深入普法、认真稽查和科学规范执法,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为提高统计工作的“三个能力”付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