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和丈夫生下大宝,32岁又和另一“丈夫”生下二宝
17岁恋爱,18岁生下儿子,30岁结婚,32岁又与另一名男子同居,又生了一娃……34岁的肖樱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过完了整个人生。
肖樱是贵州人,2000年,年仅17岁的她认识了丁秦,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几个月后,肖樱追随男友来到丁秦的老家浙江龙泉生活。
第二年,肖樱第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由于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直到2012年她和丁秦才在龙泉民政局登记结婚领了证,并给儿子补上了户口。
然而,领证的第二年,夫妻感情迅速降温,两人时常争吵,吵得凶了丁秦还会动手。心灰意冷的肖樱从家里搬了出去,在云和租房打工。这时的她暗暗下决心,再也不回龙泉的家了。
2014年,肖樱在打工时又遇到了林正。她告诉林正,自己离异单身。林正也很喜欢眼前这个姑娘,两个年轻人擦出了爱的火花,并住到一起。不久后,肖樱怀孕,林正得知自己要当爹了,欣喜若狂,赶紧向女友求婚。
可肖樱总是推脱说再等等,林正虽然不知个中缘由,但女友毕竟怀着自己的孩子,他便以丈夫身份对她悉心照顾。
直到在医院待产时,肖樱用假名字登记,林正家里人追问原因,肖樱才不得不说出,自己实际上并没有离婚。
林正非常惊讶,他的家里人也都傻了眼,大家痛定思痛,纷纷开始劝说肖樱回到丈夫身边。然而,肖樱却坚持要生下孩子,也坚持要留在林正身边,林正没办法只能同意了。孩子生下来后,林正带着孩子去上户口。但是,这事很快就传到了丁秦老家。
在外打工的丁秦从村干部那知道了这件事,给肖樱打电话,并立即赶到云和。肖樱慌了,她怕丁秦找上门后打她,也怕他会强制带自己回去,情急之下主动到派出所投了案。
云和法院审理认为,肖樱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