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涉嫌强奸罪被抓,妻子找人“捞人”,结果被骗近3万元。近日,经吉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邓某福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7月,黄某艳的丈夫因涉嫌强奸罪被抓。第二天晚上,一个朋友与黄某艳联系,称其亲戚邓某福可以将其丈夫“捞”出来。信以为真的黄某艳分3次付给邓某福2.8万元,而邓某福将这些钱全部用于个人花销。(李国民李永新法制报记者陈旻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