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当庭承认亲手“杀”了妻子

17.06.2016  19:07

  张先生和周女士都是四川人,早年一起到宁波打工,相知相爱,婚后生下2个可爱的女儿,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可是,这样的日子到今年3月却戛然而止。

  今年3月的一个周末,张先生骑着电瓶车带着妻子去兜风,一路上两人有说有笑,心情放松到了极点。

  当张先生骑上大桥时,他放慢速度看风景,却没发现车身已经非常逼近旁边的一辆大货车。坐在电瓶车后排的周女士被货车的后轮胎擦到,坠地后又遭货车碾压,当场没有了心跳,而张先生则幸运地逃过了鬼门关。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先生驾驶非机动车违法带人,且违法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对事故的发生有明显的过错;货车司机林师傅未尽到谨慎驾驶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认定张先生与林师傅承担同等责任。

  周女士过世后,她的父母等近亲属向法院起诉,向肇事货车方及保险公司索偿。审理中,双方就赔偿事宜顺利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赔偿原告58万元。

  这件事到这里本应尘埃落定,没想到,死者家属之间就赔偿款的分配问题产生了极大的分歧。

  “是他亲手杀了我女儿的,我不会分给他一分钱。”周女士的老母亲指责张先生是元凶,说到伤心处,老来丧女的老母亲痛哭不已,几度昏厥。

  “是我亲手‘杀’了她,一想到她死在我自己手里,我就浑身颤抖。”张先生也是后悔不已,但2个女儿还小,要靠他照顾,他自己也在交通事故中受了伤,所以他要求分到一部分赔偿款。

  最后经过调解,法官除了确定肇事方赔偿的数额,还对这笔款项做了具体分配,张先生分到其中的5万元,他的小女儿分到8万元,暂时由周女士的父母保管,其余款项归周女士的父母及大女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