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本月“松绑” 告别“2.5%时代”
2013年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启动,14年未变的寿险保单解除预定利率上限。今年,此项改革迈出第二步,万能险开启“破冰之旅”。
自2月16日起,执行了8年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废止,取消万能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定价自主权交还给保险公司。同时,新规提高了万能险风险保障责任要求,即将最低风险保额与保单账户价值的比例由5%调至20%,提高3倍。按新规要求,7月1日起,不合规的万能险产品将被禁止销售。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改革围绕风险保额、万能账户及结算利率、费用的收取、持续奖金、现金价值与责任准备金等几大部分进行,不仅提升了评估利率上限、保障功能,还降低了多项费用,有效增强了万能险在金融理财产品中的竞争力,对消费者将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对于险企而言,在收获销售利好的同时,其经营能力、投资水平、成本控制等能力将面临更大挑战。
万能险告别“2.5%时代”最低保证利率有望突破3%
所谓“万能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具有缴费灵活、收费透明等特点。此类保险通常设定最低保证利率,定期结算投资收益。目前主要通过非个险渠道(如银行渠道等)销售。
按照中国保监会确定的思路,人身险费改路线图依次为普通型、万能型和分红型。2013年8月改革启动,计划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现人身险利率市场化。此次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松绑”,正是费率改革的第二步。
“放开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手段,是推动行业提质增效、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万能险改革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放开前端。取消万能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性、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二是管住后端。集中强化准备金、偿付能力等监管,产品最低保证利率越高,需要计提的准备金越高,偿付能力要求就越高;三是提高风险保障责任要求。最低风险保额与保单账户价值的比例提高3倍,体现回归保障的监管导向,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新规,万能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新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3.5%的仅需要备案,而高于3.5%的则需要审批。因此,多位业内人士分析表示,未来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很可能在3%-3.5%区间。
部分险企闪电响应新政推新品或调高最低保证利率
万能险费改政策出台后,保险公司又作何反应?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十余家保险公司,发现部分保险公司对新政持主动跟进态度,积极享受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
太平人寿抢鲜发布“太平网赢一号终身寿险(万能型)”,并于2月16日(新政启动之日)在银保渠道发售,成为费改后国内保险市场首个万能险产品。“与以往的万能险相比,‘网赢一号’体现出三大改变。”太平人寿浙江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一,“网赢一号”保证最低年利率3%,三年预期年化收益率5.5%,一改过去相对较低的收益预期;其二,一改过去费用收取不灵活的局面,免收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退保费用也相当低廉;其三,一改过去投资、保障兼容性不佳的情况,提升了风险保障责任。
富德生命人寿亦紧抓改革红利,与新政“无缝对接”。“从2月16日起,我们公司将《生命附加金管家A款年金保险(万能型)》、《生命附加金管家B款年金保险(万能型)》等产品的最低保证利率提高至3.5%。”富德生命人寿浙江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两家积极响应新政的险企均表示,最低保证利率的提升,利好万能险销售,当然也对公司在投资能力、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初始费退保费均作调整消费者将更有安全感
此次万能险费率改革,除了提升最低保证利率,还将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和退保费用上限比例做了调整。根据新规,期缴(分期缴付)和趸缴(一次性缴付)初始费用分别由此前的10%和5%,降低为5%和3%;退保费用率从之前的0-10%,降低至0-5%。
不仅如此,此次改革倡导回归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新规规定,个人万能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应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这一标准较之前的5%提高了3倍。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保险业万能险实现规模保费4000亿元,同比增长21.9%,超过同期寿险增速,占规模保费比约23.2%。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保证利率的提升、多项扣费政策上限的下调、风险保障责任要求的提高,不仅增强了万能险在众多金融产品中的竞争力,同时让万能险恢复了保障的本来面目,能更加全面地保障消费者利益,对消费者而言将生产更大的吸引力。
太平人寿精算部总经理严智康表示,市场竞争机制要求保险企业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和控制经营风险中寻找平衡点,此次万能险费率市场化,将使人身险费率改革迈出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