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

06.02.2015  01:06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骆燮龙
          你(单位)于 2015年2月5日提出的药品生产备案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1500157)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备案。企业应进一步做好相关验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在符合GMP条件下生产。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