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甩 男子拿2万分手费还烧了女友的屋子

17.06.2015  01:23
庭审现场

   浙江在线杭州6月16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西法 编辑/沈正玺) 情场失意,有人借酒消愁,有人疯狂购物,但有人却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

  今天上午,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山东男子范某因为失恋一时气愤,竟然在女友的出租房内烧起一把大火,这把火,让他站在了被告席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不满女友提分手

   他一把火烧了女友房子

  范某一直在山东老家务农。2013年年底,他通过网络认识了在杭州工作的姑娘吴某。2014年3月,两人成了男女朋友,开始了一段异地恋。

  恋爱的时光总是甜蜜的,虽然远隔千里,范某依然经常从老家赶到杭州来看吴某,这也让吴某十分感动。

  就这样你来我往,两人的感情也迅速升温,似乎这就应该是一个甜蜜的爱情故事。不过爱情路上有甜蜜,也会有磕磕碰碰。

  终于,矛盾在今年2月份爆发。那一次,范某赶到杭州看吴某,不巧的是吴某到河南出差去了。失望的范某一个人待在吴某的租房里给吴某打电话,要求对方陪他一起过年。

  但吴某说,自己出差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不能一起过年了。两人说着说着吵了起来,范某说话也难听了起来。

  电话那头,吴某想到了之前与范某发生的种种不愉快。就在1月份,范某曾当着她朋友们的面,动手打她,还把水果刀架在她的脖子上,把她拖到地下室近半个小时,直到警察来了,她才得救。

  “我们分手吧!”吴某最后扔下一句话。

  “分手可以,但这些年谈恋爱我花了不少钱,你得补偿我2万元。”范某也在气头上。让他没想到的是,吴某已经下定了决心,爽快地要了他的银行卡号。

  范某收到钱,坐在房间里想着想着,越想越气,他突然一下站起来,把吴某的衣服都堆到床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做了这些事后,范某还拍了张照片发给吴某,转身离开了。

  远在河南的吴某见范某真的放火了,赶紧找人报了警。等她回到租房,只剩下烧得面目全非的房间。

  2月14日,范某在江苏被抓获。

   庭审现场:被告自愿认罪

   发微信照片只是想吓唬吓唬她

  庭审中,被告人范某表示自愿认罪。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烧女友的租房?”

  范某:“当时就是一时气愤,心里怨恨。”

  公诉人:“着火以后你为什么要拍照发给吴某?”

  范某:“我就是想吓唬吓唬她。”

  公诉人:“你当时看到衣服着火后怎么没有扑灭?”

  范某:“当时也没多想,烧了就烧了呗。”

  公诉人:“为什么你的卡里打进2万元?”

  范某:“吴某给我的分手费。刚开始吴某自己说给我15000元,后来我说我在她身上花了这么多钱,就给我2万吧,也不差这5000元,吴某也同意了。”

  公诉人:“那你把这2万元花到哪里去了?”

  范某:“我买了一辆摩托车,准备开回老家去。后来在江苏被公安抓到了。”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具了手机短信截图、汇款单、被告人范某的供述、被害人吴某的陈述等证据,证明被告人范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范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范某的家人在庭前已经凑了3万元赔偿给吴某的房东,且已经取得了房东的谅解。”辩护人说道,并当庭出示了房东的谅解书及收条。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范某系初犯,且是因为失恋一念之差放了火,并不是蓄意的,另外,他现在也很后悔,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我因为一时冲动放了火,犯了罪,我知道错了,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庭审最后,范某说。

  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