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审计促进365万元 滞留的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04.03.2016  17:10

 日前,松阳县强化审计整改,下发了《松阳县2015年度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将滞拨的365.68万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拨付到四个乡镇,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今年1月,松阳县审计局对该县2015年度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该县365.68万元农村环保(其中中央资金159.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5.78万元)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加快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资金需要,发挥资金效益的建议。该县人民政府根据审计建议,由分管县长两次召集县政府办、财政、审计、农办、环保、项目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及时作出了拨付农村环境保护资金的决定。目前,该县财政局已按照审计建议和专题会议要求,将滞拨的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拨付给该县的大东坝镇、新兴镇、枫坪乡、樟溪乡等相关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