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浙江省委会捐赠200万元成立红十字烛光博爱专项基金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左)接受捐赠
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郑继伟(左)向民盟浙江省委会主委成岳冲(右)颁发功德牌。
10月29日,民盟浙江省委会红十字烛光博爱专项基金成立。该基金由民盟浙江省委会筹资设立,浙江省红十字会负责管理和监督,主要用于民盟开展的各类社会慈善公益活动以及对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省内外受灾地区及其灾民开展人道主义救援。
当天,省红十字会、民盟浙江省委会在杭州举行了基金捐赠仪式。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郑继伟,民盟浙江省委会主委成岳冲,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冬梅,民盟浙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徐向东等领导出席捐赠仪式,省红十字会秘书长何乐琴主持仪式。
捐赠仪式上,王冬梅代表省红十字会与民盟浙江省委会签署了烛光博爱专项基金捐赠协议,民盟浙江省委会向红十字烛光博爱专项基金捐赠了首笔200万元启动资金。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郑继伟向民盟浙江省委会颁发捐赠证书、功德牌。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冬梅在捐赠仪式上发表讲话。她指出,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近年来,省红十字会在各界爱心人士的鼎力支持下,积极探索社会化合作模式,以项目带筹资、树品牌、扩影响,有效帮助了一大批因灾、因病陷入困境的群众。红十字烛光博爱基金的成立,既是民盟浙江省委会关爱民生、积极参与“两美”浙江建设的大善举,也是省红十字会探索社会化合作、凝聚更广泛人道力量的新成果。
王冬梅表示,省红十字会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民盟浙江省委会红十字烛光博爱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捐赠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民盟博爱专项基金用到实处,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省红十字会、民盟浙江省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等60余人参加了捐赠仪式。
捐赠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