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松阳县于6月份对农村学校设置农村教师特岗津贴,按地理位置偏远或条件艰苦程度,设每月300元、400元、500元、600元4档津贴标准。农村特岗教师津贴仅限在岗时享受,离岗后取消,该津贴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按月发放,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今年,全县共有24所农村中小学、幼儿园711位在岗专任教师享受此项津贴,县财政支出2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