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下30万元卡债,告他的不是银行是父亲
25.03.2016 10:59
本文来源: 法院
前不久,平阳人陈某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告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生父亲,一并被告的,还有他的妻子周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2011年说起。那时,陈某与周某恋爱后结婚,老陈和老伴儿看着儿子成家立业,满心欢喜。本以为儿子有了家庭,老两口终于可以安享晚年了,哪知道陈某不长进,缺乏理财观念,挥霍无度,到头来要老父母“买单”。
从2013年起,陈某先后办理开通了7家银行的信用卡供日常刷卡消费,到2015年时已透支30万元。然而,他的收入根本不足以偿还这些欠款,7家银行的催款电话和催收短信不断找上门来。
2015年9月,陈某害怕自己如果再不还款会出事,便和妻子一起,再三恳求父亲老陈帮忙还款。看着儿子儿媳这样求自己,老陈也心痛不已,但他是个明白人,提出了一个条件:“我可以帮忙还钱,但你们夫妻俩必须写张欠条给我。”听到父亲同意还款,陈某夫妻俩未作犹豫,立刻写下欠条。
然而,3个月过去了,父亲的债,陈某一分钱也没还。老陈倒也不指望儿子还钱,但却想给他一个教训,让他迷途知返。在多次向儿子儿媳催讨债务无果的情况下,老陈把两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还款30万元。
庭审中,陈某对借钱一事并无异议,周某并未出庭应诉。
法庭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判决陈某、周某偿还老陈借款30万元。
拿到判决书后,老陈感慨:“我知道儿子肯定是还不了这钱,这次打官司当作给他一个教训,以后怎么样,还是要看他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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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2016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