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193万元借款进行虚假诉讼 结果双方都被判刑

16.07.2016  16:11

杭州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虚假诉讼

近日,拱墅区法院判决了一起虚假诉讼案。

44岁的周某因串通生意伙伴王某一起编造193万元的借款,进行虚假诉讼,被法院判刑1年。王某同样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事情要从2年前说起。

2014年9月,周大伯到拱墅检察院民行科举报,他怀疑亲戚周某为躲避债务,串通人虚假诉讼。

大伯曾借给周某75万元,周迟迟不还。大伯只好把周告上法庭,并申请保全查封周名下的一套房产。

不料,等他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就在大伯起诉周后不久,周被另外一个人王某给告了,说他欠王某193万元,并且借钱时他们是把那房子作为抵押的!王有借条、有打款凭证,法院判决周必须归还欠款给王某。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周的房产。

借贷纠纷中,债权人对于抵押的房产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周的那套房子要先用来还王某的193万元债款。

大伯认为这是一个圈套!他求助检察院。

检察院调取了相关案卷材料及证据,对周某、王某的银行往来账册和凭证进行细致审查,两人的财务往来非常频繁。一笔40万元的借款出入记录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同一天里,王将钱打入周的账户后,周马上把这笔钱转移到自己另一个账户,然后又打回王的账户。

然后检察官再通过对庭审进程中双方的表现、借条格式、借款金额等细节的审查,判断这笔193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有重大虚假诉讼嫌疑,于是立即将所掌握的线索证据移送公安。

经查,这确实是一场虚假诉讼。王某是周某多年的朋友,周请他帮忙,冒充债权人,跟周一起实施了这起虚假诉讼案。两人均获刑。

从2010年起,杭州市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虚假诉讼举报线索268件,已有58件虚假诉讼得到监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通讯员 杭检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