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一起来学宪法

03.12.2014  08:0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再过一天,就是我们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围绕宪法日,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举办系列活动,让我们一起来学宪法吧。

比如,12月3日下午1点半到3点半,在杭州拱墅区运河文化广场,就有一场文艺演出,用舞蹈、快板、歌曲、小品等多种舞台形式来宣传法制。

再比如,“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你对法治浙江法治中国有怎样的期盼;对法治生活法治社会有怎样的感悟?哪一个法治瞬间、法治进步令你心有所动?来吧,小伙伴们,动动手指,关注省普法办公众微信号“zhejiangpufa”,一起参加“浙江普法”发起的“我们一起学宪法——法治在我心”微征文活动,140个字,说出你的法制梦。

此外,在近期,还有一系列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人物表彰,宪法知识走进校园等活动,敬请关注。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李爽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