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推打公交司机 导致车辆失控酿成车祸获刑

04.05.2017  08:41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3日电(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俗话说,冲动是魔鬼。这不,一男子因下车问题与公交司机发生口角,而后竟然开始掐司机脖子、推打其头部,导致司机驾车失控酿成车祸。3日,记者从浙江省慈溪市法院获悉,该院审结这起案件,这名男子因自己的冲动行为,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2016年11月18日,袁某(化姓)乘坐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励某(化姓)发生口角。冲动之下,袁某竟用手掐司机的脖子、推打其头部。当时,公交车快要到站了,车子正减速靠站,袁某的突然之举致司机驾驶失控,公交车车头撞向站台,右反光镜、右大灯、右转向灯、右立柱、车顶电子路牌及车辆保险杠、站台都被撞坏。

  据司机回忆,当时路上还有几辆车在行驶,车内有30多个乘客,几个小学生摔倒了,幸好撞到站台车停了,不然要冲到路边的河里。

  “当时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火气很大,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行为,但目的是想让司机停车,没有考虑到其他后果。现在想想,如果当时公交车没有撞到站台,而是冲到公路旁的河里,后果就无法想象,即使撞到路上的行人或者车辆,也会造成严重后果。”袁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无比。

  法官表示,当时公交车正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袁某的行为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车辆,足以导致公交车不能正常行驶,方向和车辆失控,随时发生乘客、车辆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现实危险,而袁某应当明知且有能力明知其实施的危险行为会导致上述危险状态的发生。(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