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底数 主动服务 进一步加强内河垃圾运输船舶监管

31.12.2016  02:33
  2016年12月22日,获悉北青网等网络媒体《神秘“垃圾船”长江偷倒事件调查》相关报道后,省港航部门第一时间对全省居民生活垃圾经内河船舶外运处理情况进行了排摸,省港航局局长胡旭铭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外运生活垃圾内河船舶、码头监管等相关工作。2016年12月26日,省港航局副局长徐汇率领督查组赴海宁、海盐督查嘉兴航区垃圾运输船舶监管情况,实地查看了海宁、海盐居民生活垃圾装船码头和船舶,听取了嘉兴港航部门对船舶防污染监管工作的汇报,重点了解了嘉兴港航部门近阶段对垃圾运输船舶、码头的监管工作情况。
  经排摸,2016年全省内河船舶载运居民生活垃圾约9.08万吨,主要集中在嘉兴海宁、海盐、桐乡和湖州吴兴等县(区、市),现内河船舶垃圾装船、外运均已暂停。“垃圾船”长江偷倒事件后,省港航部门积极协助江苏海事管理机构和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开展调查,全面提供当地垃圾运输船舶出港报告情况,并利用全省港航信息化系统协助相关部门查找到需进行进一步调查的失联船舶9艘。据悉,目前已被江苏方面认定涉嫌“垃圾船”长江偷倒事件的内河船舶均为外省籍内河船舶。
  为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加强监管,省港航管理局于2016年12月2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船舶防污染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港航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五水共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辖区运输船舶水污染监管责任,积极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防污染责任意识;二是强化监管,严格落实“三不一推”工作要求;三是迅速行动,认真开展自查杜绝安全和污染隐患;四是认真落实制度、标准和要求,严防船载危险货物事故发生;五是加大投入,落实船舶装卸作业的防污染应急措施;六是认真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省港航部门近期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取证,严厉查处违法船舶。二是加强对辖区内河生活垃圾、污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及装卸码头的监管,提升对相关船舶适航、AIS设备使用的巡查力度,继续做好船舶垃圾和油污水上岸接收情况督查,加大对辖区船舶载运垃圾、泥浆等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强联动协作,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生活垃圾涉及水路运输环节的全闭环联单管理,推行生活垃圾水路外运“三定”(定点装船、定船运输、定线航行)管理制度。四是高度重视舆情应对,密切与嘉兴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报告相关信息,迅速处置。五是进一步加强对船舶船员的宣传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浙江省港航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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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