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光盘 省时又防错

22.10.2014  20:31
湖州吴兴法院庭审记录实现数字化   近日,湖州吴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以前,庭审结束后,代理律师会和当事人一起,仔细核对庭审笔录。但这次,该案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仅仅在一个存储袋的封条上签了字,就轻松完成了庭审确认。
  据了解,吴兴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第一批庭审记录改革试点法院,运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过程,用光盘刻录并封存,取代原来的纸质笔录。
  据本案主审法官柴法官介绍,采用录音录像来记录庭审的全过程,不仅可以节省等待书记员记录的时间,还能在庭审后省去当事人阅读笔录的时间,既提高了效率,又降低了人工记录的错误率,方便当事人诉讼。“当然,庭审的记录改革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庭前准备、庭后梳理等方面,法官需要更加仔细、用心。”柴法官说。
  为便于保存庭审刻录的光盘,吴兴法院特别为庭审光盘量身定做了储存袋,实现了“一案一光盘一储存袋”,并由专人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