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龙游县“六个一批”推进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9.06.2015  20:38

一是建设一批等级园。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和幼儿园建设力度,新建或改扩建一批等级幼儿园。一是在城区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在城镇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时,应根据城乡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做到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经规划、建设和教育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可使用。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区不予规划审批。二是提升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档次。全县3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均依托当地小学举办,园舍按照当时的幼儿园规范建造的有4所,其余26所利用闲置校舍改造。园舍建在小学之外并相对独立的有5所。4年前已经完成第一轮改建任务,但设置规模偏小,园舍场地等硬件设施有一部分已经不适应当前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亟待扩大规模,需异地重建或进一步改扩建。三是充分发挥公办园、省二级以上园、乡镇中心园的作用,通过“名园办分园”模式,快速提升新建园等级和保教水平。

二是创建一批公办园。针对公办园数量少的现状,制定公办园创建计划,条件成熟的资产属于国有的幼儿园成立事业法人单位,实行独立建制、独立法人、独立建账的“三独立”制度,由教育部门统一任命园长。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重点发展一批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学点)和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在公办园引领下快速发展。

三是提升一批薄弱园。继续开展民办幼儿园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开展结对帮扶、观摩学习、教研活动、现场指导、安全教育等多种提升活动,引导薄弱园端正办园思想,加强安全意识,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升教师素质,争取升等晋级。

四是扶持一批普惠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引导并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制度,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提升保教质量。通过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方式,在条件具备的时候也可以派驻公办教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2011-2013年,全县发放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和城市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共843.71万元,幼儿园升等奖励50万元,环境创设评比奖补19.1万元,合计912.81万元。

五是整治一批无证园。对全区无证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登记,一园一策,明确清理整顿目标,制订整治时间表,结合民办幼儿园质量提升和非法接送车辆整治工作,通过规划建设一批、整改审批一批、规范改造一批、有序关停一批等方式,疏堵结合,确保无证园清理整顿任务按时完成。同时,要加强政策与法制宣传,引导仍在办的无证办园者自我警醒,树立依法办园意识,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举办者解决部分实际困难。完成整治的幼儿园,各方面条件较好的,要努力提高办园内涵,争创等级园。

六是增加一批合格师资。一是根据《浙江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编办发〔2012〕32号)精神,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继续通过公开招考方式,每年招考一批公办幼儿教师,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比例。新增编制教师充实到乡镇中心幼儿园。二是落实准入机制,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持证上岗。三是开展在岗幼儿任职资格培训,督促无资格证教师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四是开展幼儿教师全员在职培训。五是积极组织幼儿教师业务技能大赛,以赛促训。六是加强师德培训,建设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