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评比结果的公示
09.09.2017 03:49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关于第二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
评比结果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促进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发展,根据省评比办《关于申报省级项目的复函》(浙评组办函〔2014〕11号),我办按照《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评比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经对参赛市县进行形式审查、资格审查、量化评比打分、厅党组会议讨论和现场检查复核,初步拟定:德清县和诸暨市为金杯奖,浦江县和杭州市萧山区为银杯奖,宁波市鄞州区和海宁市为铜杯奖,杭州市、绍兴市、台州市、建德市、宁波市奉化区、瑞安市、安吉县、湖州市南浔区、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温岭市、景宁县为提名奖。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9月8日至9月14日。若对拟获奖市县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浙江省水利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0571-87886170。
浙江省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9.09.2017 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