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一审计移送案7人受处分

23.06.2016  02:36

 今年,泰顺县纪委对泰顺县审计局移送的县建筑设计研究所违规发放“超产”奖金行为进行了处理,7名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通报批评和撤职处分,并收回违规发放的“超产”奖金120万元。

去年,泰顺县审计局在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时发现,县建筑设计研究所存在“超产”奖金未按工资报销表据实发放等问题,该局及时将该线索移送给县纪委作进一步查处。经查明,2012年至2015年3月间,县建筑设计研究所未经县人事、财政部门审批同意,违规发放“超产”奖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规范该项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和事后监管不到位。据此,县纪委(监察局)按照监督执纪有关精神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分类处理,给予负直接责任的县建筑设计研究所所长陶某撤职处分,给予负主体责任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局长王某、分管财务的副局长陶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监督责任的原纪委书记王某、现纪委书记刘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总工程师陈某、副局长叶某通报批评处分。同时,追回违规发放的“超产”奖金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