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盗窃案4分钟审完
“被告人娄某,公诉机关指控你窃取一台笔记本及苹果手机,你是否认罪?”
“认罪。”
“对本案你有什么想法和认识?”
“我知道错了,希望法官能对我轻判。”
“现在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这是温州鹿城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在审理一起盗窃案。在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后,法庭当庭作出宣判: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从庭审开始到宣判,娄某的案子仅用时4分钟。
这就是“鹿城模式”的刑案速裁程序。
7起案件庭审共用时34分钟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指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并且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在审判过程中省略法庭调查及定罪辩论环节的快速审理机制。这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中关于“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重点工作,是法院实现刑事审判繁简分流的重要举措。
2014年5月,鹿城法院着手速裁程序的调研工作,并于7月22日由鹿城区委政法委牵头,联合鹿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打造“鹿城模式”速裁程序,这是全省首个以公、检、法、司四家联动方式推行的刑事审判快速处理机制。
从2015年10月至今,鹿城法院共计以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45件,涉及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抢夺罪等罪名,判处罪犯146人。
5月20日上午,鹿城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7起轻微刑事案件,从庭审开始到判决,最快的用时3分钟,最慢的5分钟,7起案件庭审用时仅34分钟。
创新举措“一键加速”
据统计,“鹿城模式”的速裁程序,从公安立案侦查到法院作出判决,平均期间为40.38天,基本实现了公、检、法各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10日的既定目标。
“鹿城模式”采取“三集中三简化”基本办案模式,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和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庭审程序、简化审批程序,达到繁简分流的根本目的。
同时,通过采用庭前由法官助理核对相关身份信息、告知被告人权利并邀请律师现场参与制作笔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替代书面庭审笔录、简化内部审批手续等创新举措,“一键加速”案件审理过程。
建立公益律师法律援助团
“鹿城模式”速裁程序的另一个亮点在于设置了公益律师法律援助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抗辩权。
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一律由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由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商请法律援助中心为犯罪嫌疑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此,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择优筛选建立了专门的速裁程序公益律师团队,为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检、法两个阶段的专业律师,提供专业辩护。
同时,检察机关注重律师辩护权的有效行使,通过快速机制方便辩护律师阅卷、会见,并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罪名等充分交换意见,形成相近量刑建议。
试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两年以来,辩护率为100%,其中法律援助辩护率为99.32%(一件为自聘律师),上诉率为11.03%,无一改判。
刑事裁判文书“瘦身”
“鹿城模式”的速裁程序另外一大创新亮点就是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瘦身”。法院创新制作“表格式”刑事判决书,每一份判决书篇幅压缩在一张双面打印的A4纸张内。通过适用表格式的裁判文书,在简化工作流程的同时,节省文书制作时间,平均每件文书制作用时降至约4分钟。
案件基本信息、公诉机关起诉内容和审理查明事实,被制作成包含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基本信息、犯罪案由及事实经过、量刑情节和裁判依据的案情表格,采取填充的方式制作文书,简便快捷。同时,结合庭审记录改革,全程庭审录音录像,强化庭审功能,并采取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全面提高裁判效率,当庭宣判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