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她卖淫,一个给她开店
14.11.2014 11:58
本文来源: 法院
“我那时也没想那么多,就看不得他们好,想着一定要把他们的生意给搅黄了。”醋意大发的李某报假警,称有人贩毒,企图让警方把王某的美容院给端了。他没想到,此举反而将自己送上了被告人席。
李某和王某的恩怨,要从两人共同的女友小茵说起。
今年33岁的王某在遂昌县城开了一家服装店,隔壁是李某的装潢店。两人年龄相仿,每天混在一起,慢慢成了铁哥们。
2013年秋天,两人相约去找“小姐”,并一起认识了17岁的小茵。李某和小茵一见钟情,马上展开追求,博得了姑娘的芳心。
在交往中,李某得知小茵是因为父亲欠债,家庭困难才失足的,很心疼。他答应小茵,一定会介绍有钱的老板给她认识。不久,在李某的安排下,小茵“接待”了一个老板。对方很喜欢年轻貌美的小茵,付了1500元嫖资,还送小茵7套知名品牌内衣。
此后,李某便经常介绍“老板”给小茵,然后从嫖资中抽成。小茵的两个姐妹小莉、小敏也来投奔她,由李某为她们介绍生意。其间,小莉也和李某保持着情人关系。
一段时间后,小茵发现李某好吃懒做,只会问她要钱,便渐渐和他疏远了。在小茵准备离开李某的时候,王某恰到好处地出现了。
原来,王某对小茵也早有好感,只是碍于李某的面子不好表露心迹。在他的猛烈追求下,小茵离开李某,投入王某的怀抱。“他比李某好多了,以前李某只会给我介绍生意,拿我的钱。和王某在一起以后,他都不让我做‘小姐’了。”
王某为讨女友欢心,还专门在某宾馆楼下开了一家美容院,让小茵做只管记账的老板娘。小莉和小敏见此,干脆就在小茵的店里做“小姐”。
这下,李某心里不平衡了,女朋友被挖走不说,自己手下的“小姐”也跟着走了,他对王某恨之入骨,于是就报了假警。
遂昌法院审理后,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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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014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