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新政后,学考怎么考 浙江发布具体实施办法
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请注意了,高考改革后的第一场高中学考怎么考?我省已经有了具体实施办法。明年10月将进行高考改革后的首次学考,开始高考选考科目多次考试,其中外语科目2016年10月进行首次考试。
根据最新发布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高中学考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3门,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外语参加全国考试,其余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在高中学考中,除外语外,其余科目只考必修内容。其中外语“一考两用”,考试范围和要求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用于高考。
凡是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各科考试,每科最多报考2次,相关科目考生2次考试均不合格的可增加1次考试机会。
高中学考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的报考信息,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审核,考生签名确认;社会人员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考试采用笔试,外语含听力考试,技术及外语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机考。
高中学考一年安排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4月考试不设外语科目,开考除外语以外科目,10月开考全部科目,外语另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试时间是:语文、数学各80分钟,外语为12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各60分钟。卷面分值语文、数学各100分,外语为15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各70分。
高中学考成绩采用等级制,设A、B、C、D、E5个等级,E为不合格。以卷面得分为依据,A、B、C等按15%、30%、30%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E等比例不超过5%。经批准设立的内高班、内职班学生成绩等级单独划定。
根据新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总成绩=必考科目成绩(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成绩(7选3),选考科目范围为高中学考科目中的7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参加选考的各科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需要增加“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为高中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内容。报考同样实行网上报名,每生限选考3门,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该科目时确定。每科最多报考2次。成绩2年有效。
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时间一年安排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与高中学考同期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在同科目高中学考基础上各加长30分钟,各为90分钟。考试统一设置在标准化考点,同考点的选考与学考分设考场。
考生选考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为40分,满分为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具体等级划定以各科“必考题70分+加试题30分”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其中第21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内自主确定所选科目的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