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5年拟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公示
26.08.2015 20:03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科发条〔2015〕134号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09〕75号)的精神,各设区市和义乌市、嘉善县科技局(委)对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组织开展了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现将2015年拟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9月2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条件处 楼新明
联系电话:0571-87051079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邮编:310006
附件:2015年拟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8月26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印发 |
本文来源: 科技厅
26.08.2015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