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局预告严查回访相结合提升执法检查实效

19.01.2016  17:15

  近年来,平湖市统计局坚持严格执法与预告提醒相结合、查处曝光与回访督导相结合,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实效。 

   一、提前预告、稳步推进。 每年年初制订执法检查(稽查)计划,通过市、镇(街道)两级专业人员排摸确定检查(稽查)对象,然后逐个发送预告函,明确告知检查(稽查)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给检查(稽查)对象至少预留一个月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期间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安排人员上门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再由市局执法人员开展检查(稽查)工作。 

   二、严查细究、加大曝光。 该局坚持“严查细究”的原则,全面启动检查(稽查)工作前,先召开培训动员会议,对全局干部进行执法工作流程和法律文书制作等业务培训,统一思想、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然后组成4个检查(稽查)组,分别由一名局领导带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稽查)。2015年共对19家单位给予了统计行政处罚,对其中一般程序的5个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及时上传市政务服务网、市协同办公系统和统计外网对外公示,并将受罚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做好回访、提高实效。 该局特别重视回访工作,把回访工作列入对镇(街道)法制工作考核和局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在镇(街道)组织专业人员对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全部回访的基础上,局每个执法组至少抽取1家单位进行再回访。为进一步规范回访工作,还专门修订完善了回访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