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积极推进并顺利完成17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
近日,根据浙政发〔2014〕29号文件关于“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和调整,面向基层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要求,丽水市法制办对各单位存在的共计17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均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通过清理后,目前,已基本达到省政府要求的权力清单中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其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零的先期目标,同时将少部分影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公众民生问题有较大关联、确需保留的部分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为确保本次清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丽水市积极运用“三步法”来开展清理工作。
一是明底细,认真校对各单位的权力清单,对其中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其它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摸底,一旦通过前期报送的权力清单中体现的并予以界定为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事项一律需经过权力清单工作组的审核确定方能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其余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巧分析,针对部分单位提出的少部分非行政许可事项关系确需保留的,权力清单工作召开多次会议予以反复确认,对确有疑问的事项,经内部讨论、与省级权力清单核对、与省法制办对接等三道程序后,仍然还留下来的事项,以是否对我市社会发展有较大关系、是否与社会公众、企业等民生问题有较大关联为衡量标准,进行相应处理。如市发改委权力清单中部分与项目审批相关的事项就因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关系而最终被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医保定点认定相关的两个事项就因与社会群众医疗健康保障存在较大关联而被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三是严清理,对于经上述程序,省政府文件明确要求清理,且经分析确需清理的事项,经权力清单工作组一致核定需要取消的,无论相关单位的有多少意见,无论工作中多少阻力,工作组对该些事项均实行一刀切,一致作了清理,从而通过严格审核,认真把关来确保省政府要求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零”目标。
丽水市法制办 郑军伟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