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首批PPP项目清单
本报讯 浙江省将进一步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动态补贴机制,以应对社会资本对PPP项目收益受损的担忧,并于近日发布了首批PPP项目清单。
浙江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推广运用PPP模式的主要任务。其中提出,要完善价格机制。建立健全价格和收费机制,并根据成本变化、通货膨胀、社会资本收益率等因素合理调整,激励投资者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并建立动态补贴机制。除最低需求风险外,政府补贴原则上不得承诺社会资本回报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贴等支出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
在选择合作伙伴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方式,依法选择社会资本投资人,综合考虑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择优确定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的社会资本投资人。
为规范PPP项目的评估,《指导意见》明确,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项目评估时要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要、责任风险分担、产出标准、关键绩效指标、支付方式、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融资方案和财政承受能力等要素,平衡好项目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实现激励相容。积极借鉴物有所值评价理念和方法,对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进行筛选,确保采用PPP模式后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或者降低项目成本。明确项目实施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项目评估论证、合同签订、组织实施等工作。
此外,《指导意见》还对做好项目储备、建立合作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加强项目监督、健全退出机制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浙江省财政厅作为浙江推广PPP模式的全程指导和监管部门,其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内部对PPP项目未设推进时间表,不会因“急于完成任务”而降低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门槛,确保每一个公共服务项目的合作都公开公正公平;PPP项目将建立合作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合作中途退出机制等系列保障机制,重在市场化运作。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发布了首批PPP项目清单,包括杭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以及杭州-富阳城际铁路、杭州-海宁城际铁路等20个项目,合计投资额1176.10亿元。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磊表示,财政部门下一步还将着力构建PPP的沟通平台,通过互联网、专线电话等方式,方便社会各界参与PPP项目的咨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