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PPP项目将实行多样化供地

29.03.2016  01:54

  对PPP项目,要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方式,保障项目建设用地。这是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3月1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

  《意见》明确,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建成的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实现抵押权后改变项目性质应该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收入参照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以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制订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据悉,浙江将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建立PPP项目库。浙江省要求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要推动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和项目立项审批的联动,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