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四项措施加强厂房坍塌事故防范工作

09.07.2015  10:53

                  为深刻吸取台州温岭厂房倒塌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发生,东阳市就加强厂房坍塌事故防范工作作出部署,重点从四方面加以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结合当前工作做好防范工作。要求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正视事故暴露出来的隐患和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厂房使用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厂房坍塌事故防范工作。举一反三,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2015]34号)和市安监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全市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东安监[2015]3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厂房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各镇乡、各部门立即组织本辖区、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厂房安全隐患自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厂房设计载荷要求,加强物品堆放管理,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对使用危旧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要采取相应的维修、加固或改造措施,确保安全;无法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搬迁至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对于出租厂房,特别是同一厂房多个业主共同承租的,出租方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责任,督促各承租单位加强厂房使用安全管理,及时制止承租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源头管控,把好厂房建设关口。切实把好厂房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施工关口。厂房建设要由有资质的正规设计单位,并根据用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厂房建设要委托有资质的正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的工艺、材料进行施工。要按法律法规规定由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理,确保施工单位按图施工,防止偷工减料等现象发生。建设完成后,要依照相关标准要求,组织实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是保持高压,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全市结合“三改一拆”和“腾笼换鸟”等工作,加大对厂房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厂房建设、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物品堆积过密、过重,厂房损伤和老化严重等安全隐患的,立即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完毕的,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重点事故隐患进行挂牌整治;对于存在未批先建、无资质施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